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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从明年下半年开始,企业在招聘职员时将不能以年龄大为由阻止应聘。从2010年开始,在薪金、福利、晋升、分配、教育、解雇等雇用相关的全过程中,将禁止以年龄作为标准。大量解雇职员时,也禁止以年龄为基准选择解雇对象。
劳动部于29日对具有上述内容的《高龄者雇用促进法部分修正案》进行了立法预告。据该修正案,业主如果以年龄为由歧视职员,劳动部下属的地方劳动委员会可以进行调查或进行调停、仲裁,如果查出存在年龄歧视现象,可以下达纠正命令。业主如果不履行该执行命令,将征收1亿韩元以下的罚款。在招募、聘用阶段,如果进行年龄歧视,将征收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此,韩国经营者总联合会表示:“名义上很好听,但忽视了具有年功序列型人事和薪金体系的韩国企业的现实情况。应该在确立以职务和成果为中心的薪金体系,劳动市场具备灵活性之后,再推进此类法案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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